總務處工作項目

一、一般總務行政
1.擬定本處各項章則及表冊。
2.擬定總務工作計畫及行事曆。
3.校舍之興建修繕事宜。
4.規劃學校環境美化綠化事項。
5.災害預防。
6.記載學校大事。
7.典守學校印信。
8.主辦家長會有關事宜。
9.協辦各項慶典活動。
10.其他有關總務之交辦事項

二、文書工作
1.訂定文書處理章則。
2.公文收發、分類、編號、登記及分辦、查詢、考核
 
等事宜。
3.文書之繕校郵寄。
4.郵遞文件及登記、管理郵資。
5.整理與保管文書檔案。
6.管理各項公報。
7.銷毀已逾保存年限公文。
8.擔任全校性會議記錄。
9.其他有關文書及交辦事項。

三、事務工作

1.訂定事務工作章則。
2.編造財產目錄及其增減登記事項。
3.房舍教室調配及管理。
4.校產管理。
5.各項設備與辦公用品採購、保管及分配撥借事項。
6.工友管理事項。
7.辦理災害搶救及善後事宜。
8.其他有關事務及交辦事項。

四、出納工作

1.現金出納保管登記事項。
2.公庫現金票據及有價證券之保管出納事項。
3.
員工薪津請領發放及辦理代扣代繳事項。
4.代辦費之收支保管。
5.零用金保管及支付事項。
6.臨時性暫收款之保管。
7.其他有關出納及交辦事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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